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消防

新版《重庆市消防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07/02 14:59:23 | 作者: |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客户端重庆7月2日电(记者周闻韬)新修订的《重庆市消防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1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修订背景、立法过程、条例亮点等情况。

重庆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欧修权介绍,《重庆市消防条例》是全市消防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规,此次修订是在中央深化消防体制及执法改革的重大历史背景下,适应《消防法》修改和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的一次重大立法调整和制度设计。修订后消防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完善重庆市地方消防法规体系都具有重大意义;也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助推我市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贡献。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媛解读说,条例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坚持立权重在立责,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职责;二是聚焦监管重点难点,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还明确,负有消防安全检查职责的部门都应当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建立消防安全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受消防救援机构委托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条例的制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了全市多年消防工作实践经验,既反映了改革要求,又融入了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重庆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刘梅梅说,《重庆市消防条例》的修订和颁布实施,是全市消防工作的一件大事,为推进超大城市韧性安全建设、推进全市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市消防救援局高度重视《条例》宣贯工作,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以全面普法带动全民学法、全民守法,全力营造“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浓厚氛围,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等职责,推动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单位、公众“四位一体”消防责任体系,确保《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刘梅梅表示,相信经过《条例》的宣贯实施,“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理念将日益深入人心,“消防机构综合监管、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基层镇街依法监管”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将日趋完善,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将日益提升,以高质量安全保障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责任编辑:弘龑

本网版权所有:新华视讯
邮箱:xhsx2019@163.com 值班QQ:1343043433
香港特区政府注册处编号:2786114 香港特区政府登记证编号:70281636-001-01-19-7
地址:中国香港九龙佐敦船街32-36号
本网监督机构:香港互联网信息协会,新华视讯传媒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