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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

时间:2024/10/12 15:12:18 | 作者:杨洁 | 来源:中国证券报

北交所10月10日消息,北交所近日发现个别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自大股东处受让股份后,短期内卖出,违反了相关规定。北交所对此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相关投资者实施公开谴责并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等监管措施。同时,北交所将有关线索移送证监会,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据证券法及证监会有关股份减持的制度规定,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10月10日晚,北交所对三位投资者采取了处罚措施。其中,魏昌伟于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鑫汇科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26万股股份,并于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将其受让的全部股份卖出;孙肖文于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艾融软件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80万股股份,并于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全部卖出;汪小清于9月27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华信永道、艾融软件、百甲科技3家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合计受让股份243.9万股;后于9月30日至10月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其受让的华信永道、艾融软件2家公司的全部股份及百甲科技的部分股份,合计卖出股份224.9万股。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北交所对魏昌伟、孙肖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将上述惩戒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对于汪小清,北交所给予其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此外还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期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4月10日,上述处分和监管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交所表示,希望市场参与各方自觉遵守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规则,共同维护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减持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5月2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落实上述文件,北交所修订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新增防范“绕道减持”、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等要求,同时保留了现有减持制度特色。业内人士表示,从整体来看,该减持规则体系更加清晰有层次,有助于打击违规减持、维护市场信心,构建良好的市场生态。

近期,北交所市场表现活跃,有部分缺乏规则意识的投资者在市场行情中出现违规减持行为。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经济发展工作委员会专家余伟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北交所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有利于规范股东股份减持行为,减少或避免类似违规减持情况的出现。


责任编辑:弘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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